合德快讯齐能化工非法集资案再调查:涉案金额或超吴英案

[提要] 2011年12月11日,青岛齐能化工总经理刘迪因涉嫌非法集资被逮捕。据了解,在过去的5年内,齐能化工在全国范围内吸引投资者达上万人,其所吸收的民间投资总额也远超媒体之前所报道的30亿元,而据公司投资者透露其集资金额为50亿元左右,若数据属实,涉案金额将远超轰动一时的“吴英案”。[评论]

  刘潮山家族是近几年内在山东迅速壮大起来的豪门之一,旗下资产涉足炼油、化妆品连锁、超市、房地产等多个产业。

  2011年8月,鲜为媒体曝光的家族灵魂人物刘潮山去世,但这并未影响刘氏家族的整体运营,其大儿子刘迪随后走马上任,全面接手了家族旗下各路资产的管理大权。

  刘氏豪门此前曾对外宣布,欲在未来两三年内控制两家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大举增持ST长信和举牌ST天宏后,其家族控制资产中的旗舰公司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能化工”)开始进入大众视线。虽然试图借壳上市的计划最终流产,但刘迪觊觎资本市场的欲望并未消退。

  然而,转折出现在2011年12月11日,下午三时左右,正在青岛总公司与部分投资者召开股东会议的刘迪被破门而入的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的警员抓捕。随后,ST长信发布公告,宣布公司股东齐能化工持有的ST长信437.02万股被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依法冻结。东昌府分局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也对媒体表示,刘迪被捕的罪名为涉嫌非法集资。

  截至目前,“刘迪案”仍存有诸多疑团,此前,媒体针对该案件的报道也均倾向于齐能化工的集资渠道。但本报记者深入济南、青岛、淄博等地多方调查发现,这起事件的涉案金额要比公开报道的数额要大。

  更为重要的是,就案件本身而言,其背后所隐藏的动机、利益关联方的博弈等因素也极为复杂。

  本报记者获取了多份独家材料,以及数十位投资人提供的相关线索,对其进行梳理后,“刘迪案”以及齐能化工崩盘的详尽脉络也相继浮现。

  3月8日下午,再三确认记者身份后,高岳雄终于答应见面,见面的地点临时选在了聊城市兴华路一家咖啡馆的包间里。

  高岳雄等人的谨慎不无道理,作为齐能化工的投资者,在刘迪被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抓捕后,如高岳雄者的近四千余名聊城投资者均选择了低调态度,他们当前最关心的已经不仅仅是此前的投资能否追回,还有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下,他们的言行也更为谨慎。

  此时,距齐能化工东窗事发已经三个多月,但对于案件的具体进展,包括高岳雄在内的所有投资人几乎都毫无所知。

  在过去的5年内,齐能化工以青岛为大本营,先后在淄博、潍坊、聊城、大庆等多个省内外城市设立分公司,吸收民间资金以推进家族旗下各个产业的扩张。

  多位曾前往齐能化工总部考察过的投资者向本报记者表示,截至案发,齐能化工在全国范围内的投资者人数总计达上万人,而吸收的民间资金总额也远超过此前媒体报道的30亿元人民币。

  “在公司总部的电脑里有集资的统计数据,有50亿左右,这个(数据)是可以肯定的。”一名了解青岛方面情况的投资者说。但最后数据还有待警方核实后公布。如果这一数据属实,涉案金额将远超轰动一时的浙江“吴英案”。

  2月29日,山东省公安厅举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经侦总队副总队长郝建表示,齐能化工非法集资案已由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统一组织指挥。

  截至目前,围绕这起案件的诸多细节仍然尚未公布,本报记者多次联系山东省公安厅经侦大队,以及实施抓捕的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经侦大队相关负责人,但对方均拒绝采访。

  “这个案子比较复杂,媒体采访需要经省公安厅同意。”东昌府公安局经侦大队办公室主任冯振宇回复本报记者时说。

  并非空壳公司

  自2011年12月以来,媒体对齐能化工涉嫌非法集资的报道相继见诸报端,但对于这起案件的幕后真相,以及来龙去脉则鲜有全面解读。

  而在此前的舆论指向中,齐能化工被描绘成一家“旗下并无实体企业”“集资手段类似传销”空手套白狼的皮包公司。

  针对这类质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诸多投资者则坦承,虽然在融资方式上齐能化工存在“打擦边球”的嫌疑,但公司本身并非皮包公司,旗下投资的项目也皆为真金白银。

  “有媒体说齐能化工没有实业,这完全不符合事实,包括炼油厂、房地产项目、化妆品连锁店现在都在,只是刘迪被抓后多数处于瘫痪状态。”齐能化工聊城分公司总经理高士海的一名部下对本报记者说。

  本报记者了解到,齐能化工的前身为青岛东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投资”),该公司由刘潮山组建成立,2007年,齐能化工通过购买股权等方式进行了名称变更。

  由于刘潮山早年供职于中石化旗下分公司,在石油系统积累了大量政商界人脉关系,齐能化工也以此为基石从事炼油业务逐渐发家。

  “刘潮山之前在齐鲁石化销售科,在业内有很多熟人,于是从大庆油田获取油源后拉到淄博的炼油厂进行提炼,一步步发展起来。”齐能化工聊城分公司一名内部人士说。

  来自齐能化工官方网站的资料显示,旗下资产包括数千家化妆品连锁加盟店、数百家加油站和7处油品加工基地。而对于这些资产是否属实,数名对齐能化工进行过考察的投资人表示,“绣购(齐能化工旗下化妆品连锁加盟店品牌)店面的总数并不清楚,其他的基本属实。”

  “绣购的法人代表是刘迪的妻子王亚楠,案发后也被东昌府抓了,之前全国的直营店总数有130余家,其他还有加盟店,但出事儿后所有店面几乎全部倒闭。”绣购在押高管的直系亲属对本报记者说。

  事实上,在刘迪被捕之前,齐能化工是青岛的一家明星企业,当地多家主流媒体都曾对齐能化工进行过报道,并被青岛市政府评为优秀民营企业,刘迪本人也被赋予了“青岛十佳杰出青年”的殊荣。

  本报记者前往齐能化工位于聊城市阳谷县、冠县的炼油厂调查发现,位于阳谷的炼油厂已经被当地法院查封,冠县的炼油厂也被法院进行了资产保全。当地知情人士介绍,冠县的炼油厂在案发前已经投产。目前,投资人以追回投资款名义强行霸占该炼厂的争夺战也正值白热化,本报将在后期对此进行进一步报道。

  除此以外,《中国证券报》2011年12月25日的报道中指出,齐能化工的融资方式类似传销,投资者可兼职业务经理,并享有融资提成,及公司的豪车奖励。针对该报道,聊城三十余民投资者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绝大多数投资者都是以企业入股分红为由进行投资,“根本没有传销。”

  本报记者查阅了数份投资者与齐能化工签署的合同协议,并未提及享受集资提成等条款,而一部分投资凭证也仅仅是一张齐能化工旗下各投资公司开具的简单收据。

  齐能化工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提供的一份内部材料中也指出,“公司内部实行业务盘点调整,只允许股东继续发展业务,其余人员暂停基金业务。”

  疑点重重

  齐能化工的顷刻崩盘背后似乎还隐藏着重重疑点,截至目前,涉及该案件的诸多核心问题也同样未能公布于众。

  而围绕这起案件的众多疑问当中,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的角色则异常重要。齐能化工的总部位于青岛,并在山东境内,及全国其他多个地区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而就在东昌府分局将刘迪及公司核心高管羁押在案,并对聊城分公司进行查封时,包括青岛、淄博等地的公安局却并未对齐能化工在当地的分公司处以相同手段。

  淄博一名投资者向本报记者证实,齐能化工在淄博市设有三个办公地点,虽然三名负责人被淄博市公安局下属派出所抓捕,但“公司办公地点并没有贴封条”,此外,三名负责人也并非在刘迪归案后立马抓捕的。

  “刘迪被抓后,淄博市的投资者代表曾先后三次到省公安厅、东昌府公安局反映情况,事后淄博市公安局才将这边的负责人控制了。”上述淄博投资者说。

  “如果是非法集资,是不是也应该由青岛市公安局抓人呢?但到目前为止,青岛方面始终没有针对这起案件正面表态。”知情人士说。

  事实上,本报记者在聊城市多方调查获悉,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在该案件对外宣布的诸多环节也同样存有疑问。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刘迪被捕后,东昌府分局经侦大队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曾透露,早在2011年9月就已经接到了齐能化工非法集资的举报,但值得注意的是,其对外宣布的对刘迪抓捕的时间则已是在2011年12月11日,且抓捕细节也与事实存在出入。

  多名担保释放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证实,东昌府公安局对齐能化工聊城分公司高管及刘迪等人的抓捕分两批进行,且在青岛实施抓捕时,青岛警方并未参与。

  “公安局说抓刘迪时刘正和公司核心高管开会,事实上抓捕时刘迪正和近百名股东开会,并且遭到了股东的制止,近百名股东就是证人。”知情人士说。

  更为蹊跷的是,在东昌府抓捕的包括刘迪等人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中,曾担任聊城分公司主任会计的孔庆珍却已释放,数名投资者对本报记者透露,东昌府公安局先后抓捕了聊城分公司的四名会计,而“孔庆珍对聊城分公司的资金流向则最为清楚。”“放出来后就消失了,没有人能联系上她。”

  针对上述疑问,本报记者多次以短信、电话等形式联系东昌府公安局经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但对方始终未能正面回应。

  “这个案子远非外界想象的那么简单。”一名曾就职于机关单位的退休人士如此说道。但本报记者在调查中也同时发现,齐能化工的内部也存在诸多疑点,其集资方式极不规范,且公司高管之间的裙带关系也极其明显,本报将对此进行跟踪报道。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高岳雄为化名。)

    新闻回顾:

    在2月29日山东省公安厅举行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郝建说,这起案件由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统一组织指挥,青 岛、淄博、潍坊、聊城等地公安机关分别对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刘迪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公司总经理刘迪等20余名涉案人员被抓获。

    现查明,刘迪等人自2007年以来,以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天津鑫汇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青岛万家石化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为平台,在未 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公司上市及投资石化、商城等项目为名,在省内青岛、淄博、东营、潍坊、济宁、泰安、德州、聊城等地设立分公司或委托代理人,以 3%-9%或以上的月息(分红)为诱饵,通过开推介会、熟人之间口头宣传等方式,面向社会大肆吸收公众资金累计数额达数十亿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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