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调解中心与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协议、共同成立调解委员会。8月6日上午,调解中心书记高鹏毅到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举行授牌仪式。

  授牌后,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洽谈。调解中心加大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调解质量,实现优势互补。调解中心将积极支持律所走职业化、专业化的道路,邀请律所参与调解中心组织的听证、案件研讨、案件评查、复审复核、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同时,对中心受理没有调解成功的案件,将根据当事人聘请律师的意愿,优先推荐与中心合作律所的优秀律师。对驻点律所调解委员调解成功的案例,可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调解中心按程序依法向相关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7月8日,是经内蒙古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所设法律政策研究室、金融业务部、刑事业务部、房地产建设工程部、民商业务部,已形成了诉讼业务为核心,非诉讼业务为基础的律师业务格局。成立至今,多次被评为内蒙古优秀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优胜达标单位、被内蒙古司法厅授予文明律师事务所,在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中被内蒙古司法厅授予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不断开拓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国际、国内投资、金融、信用卡、国际运、房地产(土地征用及其经济补尝),建筑安装、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和诉讼等领域。服务的全过程秉承着三大服务精神“专业精神、敬业精神、优质精神”,坚持贯彻“九德合一”为全国各地客户提供高品质服务。

  定纷止争
  调解中心进驻律师事务所实现了律师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调解联动互补机制,是引导当事人用调解方式解疑释惑、定纷止争的有益尝试。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调解机制的快捷、便民、成本低廉、不伤和气等优势,是化解矛盾、维稳促和的有效途径。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委员会,是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又一重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