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七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
(一)农、林、牧、渔业:10151元 (二)采矿业:21577元 (三)制造业:15683元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33022元 (五)建筑业:13311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2688元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6139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13616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12020元 (十)金融业:24889元 (十一)房地产业:15197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862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3772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4684元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0940元 (十六)教育:21393元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0510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0814元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553元
二、《办法》第九条中“护理费”按照本标准一条(十五)项“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标准计算。 三、《办法》第十一条中“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为:区外50元,区内40元。 “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 四、《办法》第十二条“营养费"按照本标准三条一款的标准计算。. 五、《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58元。 六、《办法》第十四条“自治区人口平均寿命”为:70周岁。 七、《办法》第十五条“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1539元。 八、《办法》第十六条“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667元;“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2772元。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人)3342元.
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参照数据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转发《二00五年度全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的通知
(2006)内民一通字第2号
全区各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现将《二00五年度全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转发给你们,请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参照执行,参照执行期间为2006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 二0O六年八月一日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人) 15985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人) 9136.79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人) 6928.6元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人) 2988.87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人) 2446.17元
200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四、五、八顶中“平均生活费”年为4859.66元。 二、《办法》第三十七条第2项中“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年均为“ 行 业 平均工资(元) 1、农、林、牧、渔业: 6297元 2、采矿业: 6881元 3、制造业: 8000元 4、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制造业: 12363元 5、建筑业: 7451元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 13502元 7、批发和零售业、贸易、餐饮: 6971元 8、金融业: 13437元 9、房地产业: 10491元 10、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2407元 11、教育文化艺术和其他广播电视电影业 11661元 12、科学研究、综合技术服务业: 12747元 13、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 9785元 14、社会服务: 8620元 15、国家机关和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 12094元 16、其他行业 12590元 三、《办法》第三十七条3中“出差伙食辅助标准”不分途中和住勤,每日每天补助标准为区外15元,区内10元。 四、《办法》第三十七条7中“丧葬费标准”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发给。 五、《办法》第三十七条9中“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 1、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其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5%发给。(孤身一人的按40%发给) 2、企业职工死亡后其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具有城镇户口的配偶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5%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按25%发给。非城镇户口的配偶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按20%发给。 死者所供养亲属孤身一人的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法10%。 企业离休人员和符合劳动部门有关文件规定领取100%退休费的,工人死亡后其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在上诉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5%。如按上述办法计算,其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低于2项规定标准的,按2项规定标准执行。 3、其他人员死亡后,其供养亲属的生活补助费参照第2项执行。 六、《办法》第三十七条第11项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为: 1、自治区境外60元 2、盟市所在地40元 3、旗县所在地30元 七、《办法》第四十八条第2项: 1、“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指:全年发放放奖金总额人均超过4个月标准工资。 2“劳动力人均年收入”为: 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2835.45元 牧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4670.05元 2002年度各盟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数额表
地区 |
数额(元) |
呼和浩特市 |
929.83 |
包头市 |
851 |
乌海市 |
709.92 |
赤峰市 |
734.58 |
通辽市 |
636.33 |
呼伦贝尔市 |
808.83 |
兴安盟 |
664.33 |
锡林郭勒盟 |
863.25 |
乌兰察布盟 |
824.58 |
鄂尔多斯市 |
935.25 |
巴彦淖尔盟 |
730.25 |
阿拉善盟 |
1058.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