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施工合同修订文本(上)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经甲方多方考虑,确定由乙方进行施工。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并完全清楚、理解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已充分达成共识并郑重承诺,按本合同执行。
第一章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基础土方开挖、钢管围护及运输、CFG桩施工、剃术士头、清桩间土、CFG桩所有需要检测的实验、铺设褥垫层(砂)等含此项施工前的所有施工内容。(工程内容应明确:建议去掉划线部分,若还有其它工程内容,应写明。)
承包方式:费用总包干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
第二章 各方代表及其一般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工程现场负责人:
甲方的指令经甲方工程现场负责人签署后加盖印章生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递给监理方,再由监理方传递给乙方。如涉及对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需经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核及公司领导的审批。(应将划线部分去掉,因该内容属于甲方内部工作程序,对外无效;若涉及合同的变更须同乙方协商一致方能确定。)
二、工程监理:
本项目工程监理单位:
本项目工程总监:
监理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政府相关监督部门
质量监督检验单位:
安全监督检查单位:
四、乙方项目总负责人:
乙方项目施工总负责人:
乙方授权项目总负责人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印章后交甲方和监理方。
[乙方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并需经甲方书面认可,否则,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由此产生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施工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更换,乙方应于7日内完成更换交接并向甲方支付罚金1万元/人·次,如乙方项目施工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更换3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总价1%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其他管理人员因上述原因被更换或调离岗位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千元/人·次违约金。](括号内的条款应去掉,修改为: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
五、乙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爱他款钢管有特别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人员安排需要变更,必须提前两人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局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千元。
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天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不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
(2)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者。
(3)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5)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整体删除,这属于乙方内部管理事务。)
六、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图纸,乙方应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况需另向甲方索要,乙方需支付所需图纸的全部费用。(应注明甲方供图套数,超额部分由乙方自费购买。)
2、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
3、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办理设计图纸变更的事宜,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4、办理工程款的支付事宜。
5、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应增加的条款,甲方其他义务:
6、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7、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8、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相关费用。
六、乙方工作
1、处理好与建委、城管和街道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2、在开工前完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经甲方或监理审查通过后才能开工,否则不得开工,(应明确几日内审查完毕,逾期应顺延工期。)同时将材料、设备进场计划送甲方。
3、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甲方将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拨付工程款,当乙方违背进度计划并不及时加班补救,甲方有权停止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拨付前后矛盾,应删除。)
4、按相关规范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凡施工期内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修改为:施工期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
5、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删除,划线部分)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6、负责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材料检测,(删去)现场甲方提供施工水、电接入点,乙方自行接入到施工现场,并安装表具计量,所有费用乙方承担水、电费执行国家标准)。
7、负责配合各分包专业工程的施工。(本合同属于专业分包合同,而非总包合同,若须配合其他分包工程施工,应具体明确,并给支付配合费。)
8、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施工协调、调度会议,组织的工地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服从调度、服从协调,发扬协作精神与风格,积极与各分包单位配合。(若执行会议纪要导致乙方额外增加工作量、成本、或其他费用,甲方应按乙方报价增加工程款或另行现金支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不执行任何会议纪要,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9、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另加20%的管理费计算)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删除本条,无理要求。)
10、在施工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治安问题,以及由此而产生批流畅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并书面告知甲方。
11、在合同实施中,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如乙方原因造成的破坏,则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的责任及费用。严格执行图纸施工,如在施工中出现超挖情况,其后发生的一切补救经引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全部责任。(11条应改为:在合同实施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方案,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后,乙方具体实施保护工作;若甲方不支付该费用或提供资料不准确,出现责任后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伤害的破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12、乙方在现场作业时发现文物、古墓、地下军用设施、通讯设施、市政设施或其它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向业主汇报,并采取一切必要的保护措施;乙方应承担因未能改造本条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给业主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状况保护措施或按其要求移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划线部分改为: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乙方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理。
13、遵守政府职能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粉尘、废水排放以及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14、施工过程中做到完场地清,工程竣工后3天内清理完现场(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的拆除及施工垃圾),并将施工地面清扫干净,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现场。(应加入: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不执行本条款。)
1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损坏等风险,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无论该报道是否用于施工现场或社会宣传媒体。
1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责任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腾职能部门的通报批评,乙方除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外,每次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应改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责任出现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受到政府职能部门的通报批评,乙方除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外,非乙方原因或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情形除外。)
18、乙方负责保护甲方移交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中介损失由乙方承担。
19、在施工现场保留一份图纸,供有关人员检查时使用。
20、乙方只能将甲方交给乙方的图纸和资料用于本工程施工,并对图纸和资料负责保密,不得对外泄漏,工程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是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资料退还给甲方。
第三章 工期管理
一、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三、工期控制:
1、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下雪、大风、高温、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合同价款中包括乙方冬季施工及冬季保护措施等各项费用。
2、施工中,现场存在的管网及线路对其影响。
四、工期延误:
1、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之日,承包工程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应改为:竣工日期是指,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质检站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日期。)
2、工期必须按时完成,每延一天,从超过第2天起,每一天按5000元处罚乙方,造成伤害甲方损失超过罚金时,由乙方补足。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伤害工期延误超过10天时,从超过第11起,每天对乙方罚款30000元,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终止执行本合同,由此造成伤害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必须在3天内无条件提交已施工工程的相关资料和退出施工现场。(删除本条)
3、在履约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的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若乙方拒绝采取措施,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乙方承包范围,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删除本条)
增加一条:工期顺延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期自动顺延。
(1)甲方未按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3)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
(5)发生不可抗力;
(6)甲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验收。
第四章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为 (投标承诺)。如在验收前,乙方施工范围内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在其补求验收合格后罚款合同价的10%。(删除划线部分,因没有验收,不能就确认有质量问题,经补救达到合格,则无须承担额外责任。)
二、工程质量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损伤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质量上必须以国家标准贯彻每一个工序,打官腔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监督。甲方或监理方发现在施工过程说明中存在较明显的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2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同时甲方对乙方处罚款3000元/次。乙方对于工程质量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伤害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删除) 若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伤害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与施工现场不符,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修改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与施工现场不符,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并顺延工期,同时支付乙方相应天数的设备租赁费和人员工资。)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工程现场负责人和工程监理。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监理等单位共同研究,并应经设计单位、甲方及监理签证后实施,甲方保留对乙方处罚(含罚款)的权利。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通知监理方或甲方检查。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