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施工合同修订文本(中)
 
作者:内蒙古合德律师事务所·法律政策研究室·李勇智律师 
文章录入:陈梦娟
本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署名。
本文是作者代表承包方审核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以下是详细的对照修改内容:
第五章 工地现场管理
一、总平面管理
1、本工程甲方在乙方施工区域范围内提供现场临建场地,在乙方施工区域范围内临建场地不能满足乙方顺利开展本工程施工时,乙方应自行解决施工临时组建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2、现场排污、排水乙方必须按照工程所在地市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求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或排污井等设施内,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应改为由甲方承担。)
3、施工现场内存土点由甲方人员指定,地点可能一个或者多个。场外运输乙方必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合法弃土地点,从工地清运出去,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中发生的渣土费、环保费、城市卫生费等任何费用的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二、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过程中安全必须做到无重大伤亡事故,无轻伤事故;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施工要求。如达不到时,按合同总价的5‰罚款。(改为:安全防护措施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按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等。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因此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应改为: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对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培训,提设施了工人员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意识,严禁在工地内随意大小便等不文明情况发生,否则,每发现一例对乙方处罚500元。(应删除或修改为:直接对责任人的处罚。)
5、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使用现场钢管围护并悬挂安全施工警示标牌,做好“三宝、四口、临边”的安全施工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改为: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使用现场钢管围护并悬挂安全施工警示标牌,做好“三宝、四口、临边”的安全施工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六章 工程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造价:
本工程暂定:
场外运输   方。场地使用费内运土  元/方、场外运输  元/方。
土方暂定工程价款: 
CFG桩施工费:
最终决算价以甲乙双方确定的方量为准。本工程土方核算以实际基坑尺寸附竣工图,实方核算。以上签订合同费用包括税金、不可预见费、检测费、安全文明费、企业管理费、临时道路费、规费(删除)、通用措施项目费、场地平整、场内短驳、渣土费、专业项目措施费、本招标文件未列明,但本工程也许会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伤害的风险及人为不可遇见的风险(包括施工中对线路及管网破坏的费用补偿及雨、雪天气造成伤害的额外施工费用)等施工中所发生的种种费用,乙方需要的是执行合同单价签定价,不能更改。(设计变更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1、工程开挖至80%,按合同单价付该楼座土方合同价款50%的进度款,CFG桩施工完成付该项合同价款50%工程进度款。工程完成初验不出后按合同价付80%的工程进度款。
2、乙方申请工程款需填写工程款申请表,经监理及甲方审核按钮,签字确认工程量,并依照财务部门要求支付税票后才予付款。
3、乙方在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需要的是将竣工决算书及相应资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交付甲方审核,甲方在18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并支付乙方工程尾款,余留5%的质量保修金,竣工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全额退还。
以上条款应修改为:
1、土方工程开挖至80%,甲方按暂定价  元的50%,即   元,甲方在三日内支付乙方;土方工程完工,经双方实测方量后,按实量结算工程款,甲方在实方测量之日起五日内支付该项工程的剩余工程款。
2、CFG桩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乙方施工桩高达到   厘米,甲方在五日内支付乙方   元(按暂定价  元的50%),工程完工乙方提供《建筑基桩检测结果临时通知单》后,甲方在5日内支付   元;余款在结算后30日内全部付清。
3、乙方在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需要的是将竣工决算书及相应资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交付甲方审核,甲方在28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乙方工程余款,甲方逾期则从第29天起工程款的最终结算以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为准,且甲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按每日5‰的工程总价款支付违约金。
三、其他
1、工程进度款与乙方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执行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资料等挂钩,若所报工程达不到验收规范和有关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采取措施达到有关要求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删除本条,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附加有多种可能的条件,等于没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显然不合理。)
2、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本工程进度款专款专用。如发现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挪作它用,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当期进度款的30%,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3、回运土方报价  元/方,如场区需要的是要则此报价乙方必须执行,土方场内卸土地点及土方数量由甲方确定。如甲方不需要则此报价作废。回运土方日期不包括在此工期内。回运土方报价指乙方将土方运至施工现场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土源、运输、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按虚方报价。
第七章 材料、设备
材料、设备供应:
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标注,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所有材料和设备由乙方进行检测(乙方应将检测单位报甲方批准,甲方有权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需要的是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原件后方能使用。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在3日内将其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若承包人在3日内未将不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运出施工场地,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按照垃圾物品处理,相关的费用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与相关费用等同的违约金。(本条应加入:乙方供材应提供合格证明,必须做现场检验,应在合同列明。双方对质量有异议的,可到政府相关检测部门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章 工程变更
一、工程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有权对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认可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
3、甲方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一天通知乙方。
4、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如确属客观条件限制需要的是要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由乙方提出书面建议,必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才能实施。
5、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盖章后实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
6、乙方未及时发现施工图中的错漏而导致返工窝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
二、变更价款:
1、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必须在10天内办理完签证手续,签证手续不完整的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签证手续不能补办。若超过10天未办理签证手续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交给甲方的签证,甲方应在15个工作天内办理签证手续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默认乙方签证。乙方每月办理签证后,经甲方工程部门转交给预决算部门进行审核备案,以上资料需一式三份原件交由甲方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