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热点事件折射法制社会进步
2008年12月04日 11:21:32  来源:内蒙古日报
 

    当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和争端,当一个社会惯于用制度去助力进步和发展,法制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而推动法制深入社会各个环节的基础正是法制宣传。法制宣传是普法的重要手段,也是记录法治进程的特殊方式。2008年里发生了许多法制热点事件,这些热点折射出了我区(内蒙古)法制社会的进步。

    
热点之:政府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008年初,物价是众所关注的焦点。在物价大幅度上涨,影响到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时,政府作出的一系列稳定物价的行政干预都透过颁布的政策法规给老百姓传达了国家关注民生的大政方针。

    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颁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修改后的《规定》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对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并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时,经营者报告价格变动理由的程序作出了规定。

    5年来,内蒙古围绕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房地产收费、铁路运输价格等开展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000多起,实行经济处罚2.4亿元。

    热点之:6月起禁止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呼和浩特市艺术厅北街的联华超市里,收银员为顾客算账都会问一句:“要塑料袋吗?”部分消费者为了方便还是愿意掏钱买个塑料袋,而一部分中老年消费者已经开始自备环保购物袋了。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这样一个制度的出台,是为了控制已成为“白色污染”主要来源的购物袋泛滥。

  热点之:明星代言承担的责任

    郭德纲代言某减肥茶遭起诉,众明星身陷“问题奶粉”代言纠纷……明星为产品代言究竟该承担多大的责任争论不断。

    轰动一时的“万里大造林”一案于10月27日在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据万里大造林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案发前,代言明星何庆魁曾参与策划虚假宣传。负责人称,2008年上半年,警方开始向何庆魁追缴案款。何庆魁在核对他和高秀敏涉及的900多万元案款时,确定了他自己应该退还488万元,写了保证书。

    据介绍,何庆魁并没有兑现他两个月退款的承诺。直至11月中旬,他除了向我区警方交出了一个松原市的房本(80余平方米的楼房)、一辆旧凌志汽车、35万元人民币、一辆不在他名下的旧宝马汽车外,再没有退还任何钱物。有关部门对案款将依法采取措施一追到底。

  热点之:食品质量免检制度被废除

    2008年9月,在北京儿童医院住院治疗的一岁患儿小涛,因从出生后喝了百余袋三鹿奶粉,导致肾、尿道和膀胱结石。其家人委托律师向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起诉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索赔医疗费等共计15万元,此案为国内消费者正式起诉毒奶粉首例个案。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波及面之广,影响之大都让人不可回避地关注到食品质量安全这个执法领域的动态。在一系列清查存在质量问题奶粉产品的行动后,国务院于9月18日正式颁布,决定废止1999年12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中有关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内容。同日,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

  热点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布

    9月22日,在呼和浩特市人才交流中心,从内蒙古师范大学毕业3年多的大学生王俊喜,因为与原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问题辞职。小王说:“我步入社会这几年,用人单位虽然承认我很有能力,但承诺的待遇就是不兑现。因为这个原因,我已经‘炒’了两个单位。”

    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是否侵权、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是否同时适用等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规定。像王俊喜一样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越来越多。(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