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电信和邮政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自治区电信和邮政业发展的意见

内政发〔2009〕28号  2009年4月3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区电信和邮政业发展,以适应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电信和邮政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电信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电信网络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长期以来,我区电信和邮政部门在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功能的发挥、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保障应急通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今年,我区电信和邮政部门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实际,抓住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启动3G(第三代移动通信)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全年投资预计达80亿元以上,这对健全完善我区电信和邮政服务功能,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
  目前,电信和邮政业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区电信和邮政业的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水平还不相适应。加快我区电信和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一是有利于推动电信和邮政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二是有利于缩小“数字鸿沟”,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三是有利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我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四是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和谐内蒙古建设。
  二、加快我区电信和邮政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区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围绕我区当前经济发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任务,以加强电信和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强化普遍服务为重点,加强政府协调引导力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投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全区电信和邮政业综合实力,实现信息服务业跨跃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既要发挥好政府宏观调控和组织协调作用,制定扶持引导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又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增强电信和邮政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2.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综合考虑电信和邮政业未来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实施规划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资金、项目等启动条件,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3.坚持统一标准、共建共享的原则。制定符合地方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提高电信网络资源综合利用率,尽可能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4.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节约资源,集约用地,积极推广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新产品、新材料在电信和邮政领域的应用。
  
(三)发展目标
  1.电信业。到2015年,电信业务收入占全区GDP的比重(电信业对国民经济的直接贡献率)由2008年的1.8%提高到2.5%以上,年均增速在17%以上。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区基础电信网络功能和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普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电信业转型升级显著,带动全区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电信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基本上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2.邮政业。到2015年,全区邮政业务收入达到25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其中,快递业务平均年增长15%,收入达到5亿元。全区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建站”,城镇基本实现“户户建箱”。邮政业基本形成信息传递、物品运送、资金流通“三流合一”的发展格局。
  三、加快电信和邮政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电信和邮政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围绕电信和邮政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扩能改造工程,推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实施信息化服务工程,以开辟、拓展全方位增值服务为核心的民生工程等三大工程,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电信和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扩能改造。
  以电信重组和3G牌照的颁发为契机,加快电信基础网络的建设完善和升级改造,构建高覆盖、高速率、高质量、高可靠以及支撑宽带多媒体和融合业务的新一代公共信息网,逐步实现核心网络智能化、接入网络多样化、承载网络IP化、服务网络综合化。进一步提高基础网络特别是宽带接入网络的覆盖率,城镇地区基本实现宽带接入,同时逐步向农村牧区延伸,促进全社会网络资源的整合利用,充分挖掘现有潜力,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
  加快普遍服务网络和快递服务网络建设。继续推进标准化邮政网点的建设工作,加快手工网点和非联网网点的改造,加大对现有电子化支局非联网网点的改造力度;推进呼和浩特新火车站邮件处理中心、快递物流园区和11185邮政客服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加快对陈旧邮政营业局所的改造、更新,进一步完善用邮环境。
  (二)推进电信业的全面转型升级
  以3G发展为契机,继续大力推进电信业创新与转型,从提供语音服务为主向数据多媒体及各类综合信息服务拓展,推进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完善电信产业链。重点发展新兴的互联网服务业,促进短信服务、呼叫中心和其他信息增值业务的发展。大力创新电信业务和运营服务模式,推进计算机与移动通信信息终端的普及和应用,积极发展固定宽带和移动宽带多媒体信息服务,加快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和产业化。注重电信价值链和产业链各方的合作共赢,提升我区电信业及整个信息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三)加快发展邮政快递和邮政储蓄业务。
  建立快递市场准入制度,通过转变经营机制,优化快递专业组织,严格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快递服务水准,加快快递企业核心竞争力,拓展快递服务范围,扩大业务规模。积极扶持和推动快递业务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电子商务应用,支持网络邮购业务,积极培育本地主流电子商务快递服务提供商,努力提高快递企业投递时限和用户满意度。
  邮政储蓄要坚持为农村牧区服务为主的方向,强化职责,稳定和发展农村牧区服务网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以联动机制为切入点,支持邮政储蓄银行面向中小型企业,积极开展贷款业务,活跃金融市场;支持邮政储蓄银行面向农村牧区,开拓农村牧区金融市场,服务农村牧区。
  (四)广泛运用信息通信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服务。
  把握通信技术网络化、宽带化、IP化、移动化、多媒体化的发展趋势,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一是电信企业要加快各类信息化公共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加大对我区能源、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和企业信息化改造服务力度,积极支持呼包鄂地区(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创新试验区的建设和全区“百家重点企业信息化达标工程”的实施;要积极开发各种宽带通信应用项目,加快“信息家庭”和电子社区的建设步伐,使信息化应用深入千家万户。二是加快电信和邮政的创新服务,推进银行、交通、旅游、物流、商贸等服务业领域的信息化步伐。三是推广信息通信技术在教育、文化、公共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灾害预警、应急救灾以及其它社会公共领域的应用。四是利用邮政网络优势,进一步构建物流公共园区,提升物流公共平台功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五)积极推动电信和邮政普遍服务
  加大农村牧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继续实施电话到自然村的“村通工程”,完善和丰富电信普遍服务手段,充分挖掘和激发农村牧区电信市场潜力,加大适用电信技术、业务和应用的开发力度,推动各类信息平台向农村牧区延伸,努力实施宽带入乡进村工程,不断提高宽带网络普及率。
  做好农村牧区嘎查村邮站和城镇信报箱的建设维护工作。加强农村牧区邮政通信建设,在嘎查村设立村邮站,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宪法赋予的通信权利。城镇居民住宅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宅信报箱建设标准》设置信报箱。
  积极利用邮政点多面广和品牌优势,在提供电信、电力缴费等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开通水、煤气、有线电视缴费及公益事业费、各类罚没款代收等服务项目,积极推进邮政“缴费一站通”便民服务站建设。
  
(六)不断提高电信和邮政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电信和邮政企业要把服务社会大众、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产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尺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电信和邮政企业树立正确的服务、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企业通过科学管理和业务创新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营造一个良性的、和谐的通信服务与消费环境,促进整个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加快电信和邮政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电信和邮政业发展的领导和协调服务
  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电信和邮政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和服务的长效机制,成立专门机构,赋予相应职能,协调解决电信和邮政业发展中的问题。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电信及邮政企业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和检查,落实推进电信和邮政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对包括非国有的增值电信和快递业务以及新型信息服务经营者,在市场准入、办理证照、税费优惠、信贷融资、使用土地、车辆通行、创业服务和报关检验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协调服务。
 
 (二)统筹规划电信和邮政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区要将电信和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在建设城市新区、独立工矿区、开发区、机场、住宅区或者旧城区改造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总体规划,配套规范建设电信地下管线及通信基础设施和服务营业用房,信息化以及电信和邮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建设部门参与有关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对未配套规范建设的电信和邮政基础设施或不合格的基础设施,不予通过验收。
 
 (三)进一步落实电信和邮政企业税收优惠和车辆通行优惠政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内蒙古邮政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所属企业免征三年房产税的政策,所免税款主要用于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对邮政服务的需求;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继续执行免征三年(2008—2010年)营业税的政策。对经交通部门核定承担国家指定的政策性保障的大宗邮件、复转军人邮件等和电信抢修任务的专用车辆,核发通行证,免办道路运输营运证,公安、交通部门要在临时停靠、限行路段特批行驶及进入社区等方面提供便利,核准通行、停车;通过收费公路、桥梁、隧道时,交通部门应适当减免车辆通行费,优先予以通行,保证电信网的及时维护、抢修和邮件的收件、运输、投递顺利进行。民航、铁路等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支持电信和邮政业发展。
 
 (四)切实解决电信和邮政业发展用地和服务场地问题。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新开工的电信和邮政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当年土地利用计划,尽快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于电话“村通工程”等承担公益事业、服务公众、影响深远的项目,在建设用地、施工赔补方面应统一收费标准,减免相关费用。对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电信和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服务用房,拆迁人应当事先按照规划要求和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企业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新建住宅小区和办公楼要统一规划设置电信和邮政设施,所需费用由受益企业承担,建设、规划部门要将此列入审批内容。
  (五)统一规范城镇信息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对于城镇信息基础管线设施建设,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各有关部门加紧制定全区统一的地下信息管道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简化市政管道审批手续,支持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电信业发展。鼓励电信企业通过联合共建、租用、购并等方式置换光纤,共享基站、铁塔和机房等,实现网络和通信设施资源共享。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要求,加紧制定适合我区的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六)努力营造良好的电信和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环境。
  环保部门要担负起检测电磁辐射的职责,及时将环境监测报告向社会公布,并加强正面宣传,消除居民的顾虑。要加强与通信设备制造企业的合作,推广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新产品在电信和邮政领域的应用,为电信和邮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电信和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宣传力度,加大依法查处破坏电信和邮政基础设施行为的力度。
  
(七)不断提高电信和邮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包括电信业在内的现代信息服务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示范项目的实施。电信和邮政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市场管理和行业规范,运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等手段,为行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运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加强对技术、业务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加大业务开发投入,建立创新管理、研发和评价体系。在邮政行业推行国家执业资格证书制度。人事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利于造就领军人才和信息通信技术带头人才的政策措施,积极吸引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