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非法持有仿真枪 一吸毒男子被批捕
新报讯(记者 高瑞锋 通讯员 陈秀敏) 7月2日,一名吸毒男子因藏有仿真手枪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据了解,王某今年37岁,是一名吸毒人员。6月10日,他在赛罕区大台新村吸毒时,被赛罕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抓获。随后,民警从他的家中搜出1支仿真手枪和12发口径枪子弹。王某说,枪和子弹是他捡的,以为是发令枪就没有上交公安机关。据检察人员介绍,这支仿真手枪符合枪支的特征,具有杀伤力。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王某予以批准逮捕。
(链接)什么是非法持有枪支罪?
除了法律规定可以配备枪支的单位和人员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持有、私藏任何种类、制式的枪支。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触犯以上行为的,就是非法持有枪支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